根据《常州市首席双碳官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试行)》,CEO(首席执行官)与CCO(首席双碳官)的关系可以从以下方面理解: 1. 职能分工 CEO作为企业最高管理者,负责企业整体战略与经营决策;CCO则专注于企业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制定与实施,提供专业支撑,推动绿色转型与碳排放管理。

2. 协同机制 CCO需在企业内部发挥"主导协调推动作用",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营管理。这意味着CCO需与CEO密切协作,确保双碳目标与企业整体战略一致,CEO则需为CCO的工作提供高层支持与资源保障。

3. 战略融合 CCO制定的碳减排规划需经CEO认可后纳入企业总体战略,CEO需将双碳目标作为企业决策的重要考量维度,形成"顶层设计-专业执行"的联动关系。

4. 治理结构 方案未明确CCO是否直接向CEO汇报,但强调CCO需"促进理念融合",暗示其应处于企业核心管理层,与CEO建立直接沟通渠道,确保双碳工作权威性。 该制度设计体现了常州对企业绿色治理体系的创新,通过设立专职CCO角色,在CEO统筹下强化双碳工作的专业化、系统化推进。

(以上内容由 AI 生成,请仔细甄别)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首席双碳官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CEO和CCO的关系应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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