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力市场改革中,设计市场化交易机制以促进清洁能源的消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 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消纳政策机制:

    • 落实用户侧主体的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研究建立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机制与绿电绿证市场相结合的市场模式。
    • 通过绿证作为履行消纳责任的主要手段,体现可再生能源的绿色价值,形成市场机制体系。
    • 拓宽绿电绿证的应用场景,激发用户对可再生能源的消费需求。
  2. 优化完善适应新能源特性的市场机制:

    • 优化市场组织方式,缩短交易周期,提高交易频率,更好地适应新能源出力波动性和间歇性的特点。
    • 建立健全新能源进入市场的价格机制,促进市场交易与保障性收购政策的有序衔接,保障新能源的可持续发展。
  3. 推动清洁能源逐步转为市场化消纳:

    • 统筹新能源入市节奏和规模。例如,在2025年前,新能源市场化消纳占比超过50%;到2029年前,实现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
    • 稳妥推进水电、核电和分布式新能源的市场化步伐,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基础上按需入市。
  4. 完善大型风光基地参与市场的方式:

    • 健全完善多时间尺度的大型风光基地电力交易机制,规范省间送电长期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 通过省间年度、月度交易满足受端省购电需求,落实省间优先送电计划。
    • 探索风电、光伏、煤电、储能等多类型主体联合参与市场的方式,通过聚合有效提升电力平衡能力,提高新能源参与市场的稳定性,实现各类主体之间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
  5. 持续扩大绿电交易规模:

    • 进一步扩大省间绿电供给,推动发电企业与跨省区用户直接签订绿色电力交易合同,促进绿电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
    • 持续扩大省内绿电交易规模,推动绿电交易向长周期、精细化方向发展,鼓励电力用户与新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
  6. 完善绿证核发和交易机制:

    • 推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研究建立反映核电绿色价值的政策机制。
    • 探索提升绿证交易流通性的交易机制,完善绿证标记信息,形成完整的绿色电力消费标准体系。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地促进清洁能源的消纳,推动电力市场的绿色低碳转型。

【信息来源:由探碳Chat合成,请注意甄别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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