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吉林省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助力吉林省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实现,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更好服务省内经济绿色低碳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24〕70号)精神,5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中共吉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吉林省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吉林绿色金融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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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