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应对气候变化与对外合作处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19号)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后续相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对纳入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的河北省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配额清缴完成和处理情况进行公示。附件:河北省纳入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清缴完成和处理情况汇总表.pdf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4月14日

河北省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清缴完成和处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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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15